石林县纪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行四项机制,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风巡查制度。主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民生资金、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6个方面内容开展巡查,全面查找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包案督办制度。县纪委常委对联系乡镇(街道)所包案件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参与分析研究、亲自督促指导、亲自审核把关,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五包”,即包研究、包督办、包结案、包质量、包安全,转变办案模式,加大案件查办。
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了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廉政教育制度。围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意识,筑牢守纪律讲规矩防线,让领导干部“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