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通过抓制度建设、抓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不断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成效明显。
事前报备廉政提醒“全覆盖”
2014年3月,凤庆县出台《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明确“九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必须以节俭、廉洁为原则,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由于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效果不好,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现象依然突出。针对存在问题,该县又下发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措施和要求:一是控制宴请范围、操办标准和操办规模,明确婚庆宴请规模必须控制在50桌内;二是规范报备程序。党员干部操办结婚宴请必须按干管权限进行事前报备;三是按干管权限实行事前廉政提醒谈话,打好预防针,抓源头防控;四是实行婚丧宴请核查机制。围绕宴请是否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模以及“廉政承诺”践行情况核查;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凡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严肃查处,点名通报。
去年以来,全县共有8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操办婚丧宴请事宜进行报备、报告。通过抓制度建设,实现事前报备、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扎紧制度的笼子,狠抓源头防控,做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随机抽查“面对面”
为防止“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上有政策下对策,切实保障《规定》的执行,该县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事项开展核实的通知》,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必须事后报告,部门负责人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后,在报告单上签字,情况不实的,严肃追究本人和核查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自己人的同时,积极深入现场开展随机抽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模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据统计,去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8名党员干部婚丧宴请事宜进行了随机抽查。比如:对检察院主任科员操办子女结婚事宜进行抽查;对法院副院长操办子女结婚事宜现场核查,对政协副处级领导操办子女婚庆事宜进行现场核查,对雪山镇纪委书记操办结婚宴请事宜进行了现场核查,深入乡镇突击检查了小湾镇副书记结婚宴请事宜……
为严防“灯下黑”,该县对纪检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进行严肃核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红伟在孩子升大学时,拒收礼金、不办升学宴;今年操办父亲丧事时,清退了所有礼金!为规范婚丧宴请事宜做出了表率。同时,给社会释放这样一个信号: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宴请没有过去式,随机抽查没有死角、没有禁区,执行《规定》不能心存侥幸!
责任追究“零容忍”
该县纪委监察局公开了举报方式,对实名举报者进行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凡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一律严肃查处,并在凤庆纪检监察网上进行点名曝光。只要上凤庆县纪检监察网,就可以查看到相关内容:2015年1月4日至8日,腰街乡教育办公室干部周学林在乡党委领导要求其不准举办乔迁宴、不准收礼金的情况下,依然不听招呼、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宴请,收受礼金。县纪委给予周学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责成教育局约谈腰街乡教育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
“要求别人不能做的,我们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宴请事宜,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严肃抓起,我县严禁纪检干部及亲属违规操办乔迁、升学宴请等事宜,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不正当邀请。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一把手的监管责任,凡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不得评先推优。
2014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7名违规宴请的党员干部,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没收违规礼金,并在纪检监察网站进行通报,真正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