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7-07 10:58:02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5年,梁河县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牢牵住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的“牛鼻子”,层层加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制度建设。年初,梁河县出台《关于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2大类、16项任务,主体责任更加明晰、目标任务得到完善。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按要求厘清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形成了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层层落实,紧紧扭住了党委抓责任的“牛鼻子”。

严肃责任追究。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问责促进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抽调县委、政府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通过日常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终考核等方式排查全县各单位、部门落实责任情况,以督查促进责任落实。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今年,梁河县11名单位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1名乡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被问责处理, 3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被约谈。

规范述廉述责。为检查责任落实成果,梁河县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廉述责制度。印发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乡镇纪委书记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涉及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等15个方面进行述廉述责,乡镇纪委书记则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今年以来,全县20名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6名派出纪工委书记和9名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纪委常委会述廉述责,推进了责任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