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15-07-06 12:19: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四个全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少数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动力不足、缺乏拼搏担当精神等突出问题,强力整治“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习惯在严格遵章守纪中做好工作,善于在严格自律中勇于担当,奋力营造“为官有为”的新常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奋发有为、想干实干的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努力解决“不想干”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平台,开展新形势下的理想教育、宗旨教育和作风教育,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对振奋玉溪精神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挖掘、宣传一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敢担当、善作为、出实绩的敬业有功先进事迹,惩治曝光一批“为官不为”的反面典型,有效解决凡事等着上级发文件,等着领导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的现象,实行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完成重点任务、推进重大项目承诺书制度,对有“为官不为”倾向和问题的干部,及时打招呼,进行教育提醒、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防止“为官不为”滋长蔓延。

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切实解决“不真干”的问题。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切实改进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责任分解,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到工作项目化,任务具体化;切实改进督促检查方法,确保督得准,查得实,促得动;切实改进考核评价,完善各类单项工作考核,优化全市综合考评方案,充分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评价等监督结果,简化形式,突出实绩,反映成效,公平公正,奖惩到位。

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营造“为官有为”的良好氛围。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属部门承担整治“为官不为”的主体责任,要求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主动作为,以上率下,既从严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更全力落实好深化改革、规范行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范中介服务等重要任务,以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体现“为官有为”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