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和办案陪护工作人才库

发布时间:2015-06-30 16:42:49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局立足实际,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挖掘基层纪检监察系统人力资源潜力,建立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和办案陪护工作两个人才库。一是严格标准。要求案件检查和办案陪护人员政治上要坚定可靠,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国家法律和办案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和办案保密规定;爱岗敬业,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案件检查人员须具备一定的办案工作经验或在案件查办方面有优势特长,办案陪护人员要身强体健,原则上男性为4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为40周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二是严格程序。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和办案陪护工作人才库的通知》,统筹协调案件检查和办案陪护人才库建设工作,对推荐的两个人才库名额、男女比例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各县(区)纪委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逐级遴选出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陪护工作人才库推荐审批表》,自下而上进行推荐。三是严格把关。市纪委组织部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案件检查和办案陪护人才,逐人逐项审查把关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定。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和办案陪护工作两个人才库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案件检查人才库人员46人,其中男33人,女13人;进入办案陪护人才库人员116人,其中男76人,女40人。两个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将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