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澜沧县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宣传教育预防提醒到位。澜沧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澜沧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对象和内容。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等5大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安排部署、重大意义和方法措施,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渠道和收缴红包礼金账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随着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目前,全县76个部门(单位),1385名科级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作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搭建平台工作推动到位。设立廉政专户,制定印发《关于公布澜沧县廉政专户的通知》,在县广电台宣传播放和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廉政专户设立情况,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将确属无法退还的礼金、贿金,及时、主动、全额缴存入廉政专户。办理廉政专户款时,鼓励用实名存入,也可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执联或电子银行回单作为个人缴款凭证,视为拒收礼金的证据。廉政专户资金平时只缴不支,县纪委监察局会按时及时上缴县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专户。有关工作人员及银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廉政专户的相关情况。“廉政专户”的设立,为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上交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以及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建立了一个“绿色通道”,不仅保护了干部,同时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
正风肃纪惩处治理到位。严格执行《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普纪发201224号)、《转发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澜群办201421号)相关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5年,我县共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收缴红包礼金3.75万元。(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