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易门县委、政府积极构建统一领导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督查室的督查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成立了易门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县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等重大项目建设、技改投入和挂钩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按照“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的要求,做到跟踪督办、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起步快、起步实、迈大步、迈新步。督查资源的整合,既解决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以及督查数据“两张皮”等问题,也提高了督查的权威性、有效性,为该县各项举措和决策的落实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有力地提高了全县党政干部工作的执行力。
易门县在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后,迅速制定和完善了四项制度,推进督查工作全面、有序、有力、高质开展,切实发挥督查工作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对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立项督查事项、市政府20项重要工作和10件惠民实事,县委全会主要精神分解立项涉及的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立项分解涉及的工作任务,以及四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督查一通报。各督查组通过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核实工作任务是否有实质性进展,推进程度与时间节点是否一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等情况,推项目、促进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迅速提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督办单、交办单等形式交到相关领导、部门和单位解决,并进行跟踪督查、逐件销号,做到及时反馈、及时纠偏,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各督查组注重强化督促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另外,易门县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中,通过压力传导形成工作动力,全面提升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该县从2013年开始实施绩效考核,2014年全县问责党员干部21人,今年1至4月督查未发现干部违纪现象,也没有一个干部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