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从严管理乡镇党政干部

发布时间:2015-06-25 09:18: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通过多方位从严监督管理乡镇党政领导,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

从严管理干部家属,完善家庭防范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了《元阳县党政领导干部报告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制度》和《元阳县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管理办法》,全县28名乡镇党政正职均已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从业情况,并对其填报信息作出承诺和鉴定责任书。切实加强对乡镇党政正职亲属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家庭防范教育,杜绝和减少妻子的“枕边风”、亲朋的“照顾情”、子女的“软磨功”和各类“应酬风”对他们的干扰。引导乡镇党政“一把手”及其亲属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对存在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情形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隐患的,及时向组织提出调整建议。县委组织部严格核查报告信息,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及其社交圈,从一线对报告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印证。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或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从严经济责任审计,推行党政正职同审。推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捆绑式”审计,明确把乡镇党政正职同时纳入审计。将经济责任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职责主要为把握全乡镇经济发展的宏观方向,对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乡镇长的经济职责主要为执行和管理全乡镇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以此明确划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入开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起来。细化审计内容,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着力杜绝乡镇党政正职违规违纪行为。

从严整治走读行为,深入整治不正之风。从严从实开展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明确要求乡镇党政正职签订《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行为承诺书》,带头示范,以身作则。乡镇党政“一把手”除请休假、出差、下村外,必须在本乡镇住宿。严格落实去向告知制度,明确要求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乡镇,因特殊情况确需同时外出的,须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报备,同时向本乡镇值班周领导做好工作交接。加大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走读”行为的问责力度,乡镇党政“一把手”有“走读”行为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仍未整改的,给予组织处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走读”行为的,从严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从严从实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督促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履职考核。开展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乡镇长廉政述职,通过采取上台述职、现场提问、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乡镇党政“一把手”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注重德的考核,深入一线实地走访干部群众,了解乡镇党政“一把手”的民意、政声、口碑,并在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等人员范围内开展对乡镇党政正职德的反向测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镇党政“一把手”德的表现与落实州、县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实绩表现相结合,作为对乡镇党政正职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