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三项清单”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6-23 16:39:53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5年5月,瑞丽市要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10个单位做出整改,明确列出“三项清单”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列出“责任清单”,责任分解到人。各整改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存在问题,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的整改工作负分管责任,各室负责人对本室工作负直接责任,做到责任到事到人,层层传导压力。

列出“问题清单”,找准症结根源。各整改单位结合部门领域特点,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内部管理等方面,认真查找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吸取经验教训,并列出“问题清单”,为抓实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列出“整改清单”,抓好责任落实。各整改单位从“五抓”入手进行整改。一是抓学习,强化廉洁从政自律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抓制度,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研究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把制度建设作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重点来抓,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抓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四是抓管理,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着重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利行使的监管,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制度建设为面的有效防控模式。五是抓惩治,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据了解,10个整改单位明确主要责任领导10人,责任股室50余个,整改问题5方面,整改措施52条。(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