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十一个严禁”确保党员干部“清廉过端午”

发布时间:2015-06-19 16:04:27   来源:怒江州纪委

2015年端午节将至,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州有关纪律规定,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兰坪县纪委下发《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就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十一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清廉过端午”。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粽子、烟酒、水果等节礼和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卷和电子礼品卡;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四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活动;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铺张浪费,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和单位职工联欢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除值班或必须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八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九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十一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

《通知》还公布了“端午节”期间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86-3211500 0886-12388

举报邮箱:jwxfjbzx@163.com

举报网站:兰坪廉政网 http://lp.njj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