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通报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结果问责28人诫勉谈话21人

发布时间:2015-06-18 17:28:03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春节前开展执行作风纪律规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春节前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传导压力,释放铁面纠“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报指出,今年2月中旬,德宏州纪委协调组织州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德宏传媒集团和芒市纪委等单位组成7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随机抽查、蹲点取证等方式,抽查199个州和县市部门单位,走访7个乡镇、3个居民小区,查看餐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125家,对21家超市、快递物流等商业网点团购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0家私人会所、歌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49人违反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1名个人、6个单位违反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1人违反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各县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约谈处理单位5个,个人4人,问责28人,责成单位内部诫勉谈话处理2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中央、省州各项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办法以及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和行政不作为等作风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不断巩固和提升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问题,铁面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