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三个强化” 推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17 17:10:13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5年以来,盈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系列作风建设精神,采取“三个强化” 措施,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工作。

强化学习,筑牢“不敢”防线。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云南省实施办法以及《德宏州治理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德宏州对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办法》、《盈江县公职人员“六严守六不准”》、《盈江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盈江县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盈江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暂行办法》等作风管理规定,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不敢踩“红线”、闯“雷区”越雷池。

强化监督,正风肃纪。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风行业巡查力度。县纪委、县纪工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联合行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各项事业的有序安全推进。坚决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肃工作纪律,在全县开展整治“三难”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做好县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任务分解自检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的情况开展督查检查2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7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问责7人,通报批评7人;对涉及的3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坚决治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成立了纪律作风督查组对全县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纪律作风巡查2次,巡查家属区3个、公共活动场所5个、景区景点2个、超市3个、餐馆24家次、乡镇和县直单位37个次,未发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坚决治理干部“走读”问题。出台了《盈江县公职人员“六严守六不准”》,将干部“走读”列入整治内容,明确规定乡镇干部实行周一至周四晚住乡镇,周末必须有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确保群众上门有人接待。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检查2次。二是加强在重要时间节点督查,防止“节日病”发生。在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提醒告诫,提前打好“预防针”。截止目前,利用盈江电视台播放廉政格言警句14条196次;借助企信通向实职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4条9016次。同时,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活动。主要暗访干部职工是否遵守上班纪律、上班工作状况等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工作纪律12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的问责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三是 加强专项工作督查,确保盈江县“5·24”、“5·30”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项目零规违人员零纪。认真开展好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纪委、住建、水利、交通、国土、审计工程技术及有关人员组成六个专项督查组,对兴边富民、党组织活动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教育、卫生、水利、国土等部门实施的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审计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围绕资金到位及项目进展情况,督查民房恢复重建“四级联挂”单位人员就位和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信息上报、下达工作,发出督查通报1期,上报信息2条;对恢复重建项目进展后6家单位和恢复重建拆除重建后5家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强化管理,建设执纪铁军。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盈江县纪检监察机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意识,坚决把好“入口关”、把好纪律关、把好监管关、把好考核关,对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敢亮剑、出重拳,据统计2015年以来,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共各类廉政承诺书124余份,对5个不按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纪检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决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决不以纪律做人情,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把监督执纪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维护好、执纪好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