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突出重点 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6-15 14:56:30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过程中,新平县突出“三子”,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瞄准“位子”,量体裁衣,划定“责任田”。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工委、党组)10方面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5方面监督责任。制定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为7个方面67项,落实到7个牵头单位、70余个责任单位;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细化到责任单位。对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特点、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风险点和薄弱点,分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制定、签订“菜单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监督责任制责任书。

沉下“身子”,铆足干劲,耕好“自留地”。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通过情况报告、专题报告、责任追究报告、监督检查、常规巡查、专项巡查等方式,要求12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经常性工作,作为向县委全会、纪委全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牢牢牵住责任制“牛鼻子”,严格责任细化、责任分工、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抓好责任制“龙头”工作落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报告结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统好“票子”,严格考量,确保责任成效“实打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两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县委常委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向全委会报告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接受委员评议。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质询、提问、测评、点评。县纪委常委约谈分管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压实“两个责任”落实。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评价,评价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