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落实主体责任实打实

发布时间:2015-06-15 11:02:01   来源:大理州纪委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南涧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从严从实把好干部选用关。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群众公认、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拟任人员一律事先征求纪检、公安、检院等部门意见,严防带病提拔任用,同时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考试,同步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从严管理干部,做到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制度化,严把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

扎紧制度约束一把手权力。先后制定出台《南涧县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南涧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南涧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南涧县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不断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全面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情况遏制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行为;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末位表态制度防止“一言堂”和“暗箱操作”。

支持纪检部门从严执纪。县委强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真正让党纪国法通上“高压电”。在办公用房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协调办公用房用于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点建设,并投资50万元按标准建成,同时投入50万元用于纪检监察专网建设,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目前,全县共立案11件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问责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对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的69人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

领导带头示范做好表率。南涧县党政班子及成员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县处级领导带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带头向组织承诺严守纪律,不发送和收受“红包”,带头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以及县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做到既挂帅又出征,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