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以反向考评强化“为官不为”整治

发布时间:2015-06-15 10:04:04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洱源县委下发文件,正式施行《洱源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反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一测评、一评价、一运用”的具体措施着力推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 专项整治工作。

“一测评”即工作作风反向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为“执行不力、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慵懒无为、纪律松弛、廉洁自律差、工作实绩差、联系群众差”8个方面,每项设最高分值10分;“一评价”即县级领导反向评价。由县级领导对分管或联系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向评价,各设分值10分,共计20分;“一运用”即违反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结果运用。根据平时各级各部门对领导干部采取或实施的通报、约谈、诫勉谈话、问责等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累加记分。因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发生记分的,按设定分值的最高分记分。如单位或领导班子受到责任追究,则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记分。以上三项分值之和越高的领导干部,则将受到通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约谈、限期整改、不得提拔使用、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今年2月,该县制定下发了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同步启动、交叉进行。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探索实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强化自律意识,组织签订统一制作的承诺书;实施工作约谈,开展提醒教育和督促整改;强化督促检查,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等一系列措施,该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而此次出台的《洱源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反向考核评价办法》,则为科学考评“为官不为”行为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