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制度》下发以来,梁河县以根除“作风病”为着力点,严格督查问责,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开曝光,做到坚决向不良风气说不,对歪风邪气亮剑。以强有力的措施,力促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强化作风建设“向心力”。派出6个谈话组,对全县56个部门的248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充分发挥“廉政短信”提醒教育作用,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00多条次;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用身边的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共累计通报违反作风问题5起,涉及15人。
强化干部作风“约束力”。结合我县实际,对上级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了《梁河县关于实行“四多四少”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的通知》等制度,在全县营造了“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强化领导班子“表率力”。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65个党组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紧紧牵住党委责任落实的“牛鼻子”;与65个部门和乡镇签订《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各级党委带头发扬亲民务实的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抓班子带队伍、转变干部作风上,敢于担当,力促作风转变。
强化监督检查“执行力”。制定《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通过检查立项、实施检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和跟踪问效等环节,加强对联系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收集反映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快速反应,快查快结,增强对突出作风问题的敏感性。“六条规定”、“五项制度”下发以来,累计开展作风督查45次,查找问题50个。
强化执纪问责“威慑力”。着眼时段特点和风险易发点,组成督查组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上班不务正业、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保证规定落实到位。“六条规定”、“五项制度”下发以来,33名国家公职人员因违反作风纪律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