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2015年1至5月,德宏州共录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7968件,办结7962件,办结率99%,满意率98.6%,受理诉求总量比去年同期上升220%。
五级联动,规范受理——开通“直通车”
德宏州共设立州、县、乡64个群众投诉中心,村组设立392个群众投诉站、4675个群众投诉点,选配信访联络员5039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联动”平台,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配套设施,全州投诉中心(站)做到“六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州、县、乡三级群众投诉中心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都开门接访,8小时工作时间外信访联络员保证投诉电话畅通,随时随地处理群众诉求事项;建立州县乡群众投诉中心和村组一站一点五级工作台账,诉求受理程序清晰通畅,完善台账管理,记录诉求信息来源、问题摘要、办理时限、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回访、公示等情况,一件诉求一张卡,每级中心一本账。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以及源头防控、限期办结、联合办信、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等18项配套制度,对信访举报、群众诉求的处理做到有章可循。各县市也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如:今年5月,瑞丽市出台《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对“五级联动”工作中不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造成重大或突出信访问题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定期检查,跟踪督办——把好“安检门”
按照一般诉求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在2个月内办结的要求,州级群众投诉中心(州纪委信访室)定期检查全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情况,实现“受理一件录入一件、办结一件更新录入办结一件”;州、县、乡均安排专人对监督平台实时跟踪督办,重点对超时未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确实存在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信访联络员需按规定申请延期手续,有效杜绝监督平台出现超时未办的情况。截止目前,全州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录入率达到100%。
多轮驱动,解决问题——步入“高速路”
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包案督办、直查快办、联动解决等多轮驱动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或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信访件,实行包案督办制,直至案结事了,有效的遏制四风问题的蔓延。针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易查易结,实行直查快办,做到快调查、快处理、快答复。州、县(市)纪委联动出击,形成老案逐步化解、新案及时处理的良性循环。如:2015年1月,州纪委、监察局包案督办,及时制止弄岛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李某某搬新家违规宴请行为,并同时查处弄岛中心小学岩某违规乔迁宴请问题。2015年5月,2个小时内帮助芒市群众胡大爹拿到了购房余款2800元。2015年1月,州纪委、梁河县纪委群众投诉中心联动查处梁河县交通局原总支书记,潞梁、腾陇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刘某某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携带配偶、子女前往外地考察学习并用公款支付随行费用21600元的违纪问题。目前,梁河纪委已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李艳 王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