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五手并进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6-08 15:46:32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通海县从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执行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先后出台《中共通海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试行)》《通海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以制度督促责任落实。

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责任制落实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整改、成果运用等工作。督促各单位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和任务明确到村组、站所、内部科室,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2015年签订主体责任责任书72份,监督责任责任书19份,一岗双责责任书17份,各单位延伸下签责任书1500余份。

坚持述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工作制度,制定《通海县贯彻落实〈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县委书记和县长在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专题述廉,其余13名县党政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了书面述廉。10名乡镇(街道)、单位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质询,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343人按要求进行了专题述廉。

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落实《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以及通海县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4年县纪委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出通报5期,责令公车标识粘贴存在问题的95辆公车限期整改,给予16个单位和10人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160余条。2015年1-5月开展监督检查,发出通报2期,对2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提醒17个单位整改公务用车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2条。

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29件33人,同比增52.6%、73.7%。2015年1至5月立案19件、23人,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