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四举措促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发布时间:2015-06-08 15:19: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江川县坚持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从抓学习、抓教育、抓作风、抓制度四个方面入手,注重加强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大家的纪律意识,使遵规守纪成为新常态。

抓学习,促使党员干部“明政策”。为避免学习经常出现“跑调”和“变形”的情况,由县纪委制定工作要点、学习要求下发至各单位,采取定任务学、“以考促学”等方式,督促全县干部职工注意加强对廉政知识、党纪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加深对相关政策精神的理解,做到预防腐败从自身做起,争当“知廉”先锋、政策明白人。目前,全县各单位已组织集中学习189次,撰写心得体会35篇;县公安局组织本系统200多名干警进行了闭卷考。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共2000余人、分16场次观看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使大家对如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抓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明底线”。本着“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原则,采取县域案例通报、职务犯罪教育及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大教育力度,让全县党员干部明白腐败带来的危害,自觉划出“红色警戒线”,坚守为人“底线”,牢固树立清白做官、干净做人的观念。集中全县县、乡、村三级干部共60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县典型案件查办处理情况,剖析案情,提出警示。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组织村组干部旁听县法院公开审理的村组干部侵占、贪污案,让村组干部亲身感受了法庭的庄严,亲耳听到了发自肺腑的忏悔,最直观地认识到了违纪违法对个人、家庭、单位、国家的危害,从而受到深刻教育。

抓作风,促使党员干部“明威力”。出台《江川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规定了34种必须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对单位和个人的15种问责方式,让全县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整治作风的力度和决心,切身感受到作风整治的震慑力。《办法》实施后,共有5名干部因作风问题被问责处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县纪委监察局发督查通报5期、约谈干部21人,通过约谈,干部的责任心得到进一步加强,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抓制度,促使党员干部“明约束”。制定了《江川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普通职工如何作为、如何严守纪律规矩作了明确要求,让大家清楚该做什么、如何做,心中有了约束自己行为的标尺。截止目前,共有605名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29名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