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六抓六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6-08 09:13:14   来源:大理州纪委

剑川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制度,加大刹风整纪,坚决惩治腐败,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抓实“两个责任”,促进作风转变。制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量化考核标准,修订完善了《剑川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层层订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责任田”常耕不荒的思想,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和督促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抓实制度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制定了《剑川机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办法》、《剑川县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制度》、《剑川县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制度》、《剑川县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作风建设制约机制,推动全县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去年以来,有399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送红包”承诺书,干部外出、客事办理报备49人次。

抓实规定贯彻,促进作风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相继出台了剑川县《关于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剑川县从严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八个严禁”》、《剑川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先后组织19人,对63个党政机关和8个乡镇党委政府开展7次明察暗访,着力查处为官不为行为。

抓实专题教育,促进作风转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丰富内涵,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官做人底线,廉洁从政,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抓实专项整治,促进作风转变。把“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与改进党风、政风、作风紧密相结合,要求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进行安排部署,纳入责任制一并检查考核。

抓实案件惩处,促进作风转变。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办信访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群众诉求405件,办结40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4.6%。加强信访线索梳理、管理,定期召开信访分析会,2015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来信来访30件,办结28件,办结率为93%;党政违纪立案查处6件6人。 (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