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规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极度反感的作风之弊,严重影响干部队伍形象,损害干群关系。自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以来,泸水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对违规的车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做到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5月25日,泸水县公路管理段车牌为“云Q05977”的公务用车,违规停放在新城区钻石名座KTV附近,影响恶劣。接报后县公路管理段立即封存涉事车辆,召开紧急会议,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取证,该车于5月24日晚由泸水公路管理段机化站站长张某某停放。
确定核实后,泸水段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机化站站长职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驾驶公车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段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为坚决杜绝此类公车违规事件再次发生,制定下发了《泸水公路管理段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公车管理,坚决遏制和纠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不正之风。此次对“公车违规停放”行为的及时查处、及时通报,进一步表明了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起到了严明纪律、端正风气、警示教育的作用。(余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