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围绕紧盯作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持从严反“四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作风建设步入常态化轨道。
明察暗访纠“四风”。围绕工作重点,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督查活动65次,8名干部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受党政纪处分,125个单位被通报批评,194名干部被问责。
督查问责抓主体。突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使督查工作不留死角。在问责处理上对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分管领导甚至是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谈话诫勉。2013年至今共有48名科级领导被约谈。
优化服务促产业。从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县产业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产业项目推进过程进行督查,剑指有令不行、折扣贯彻、注水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共开展督查活动4次,印发督查专报4期,发现问题64个,发出督办通知单20份。
惩处违纪治顽疾。违纪者脱岗自费到县作风办进行为期1周的跟班学习,期间学员要学习作风建设的规定和亲自参加明察暗访实践活动,各项成绩合格后方能返回原单位上班。至今共组织5期22人学习整改。
考核结果重运用。一是开展“开门评作风”,年底组织各行业代表对86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2个乡镇(街道)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二是作风建设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通报或查处的,年度综合考核时扣减单位分数,扣分不设上限。三是作风建设被通报或查处的个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单位一年内出现3人(次)及以上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查处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