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四措并举促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6-04 09:18:3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漾濞县纪委通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有力举措,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促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明确责任“扛起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纪委6个方面的监督责任。首次由县纪委书记与县纪委常委、派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9个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切实把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6条责任“扛起来”。

细化任务“动起来”。结合实际,针对往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县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漾濞彝族自治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漾濞彝族自治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从严明政治纪律、深化改革、纠正“四风”、惩治腐败4个方面细化了27大项51小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突出纪委监督责任、纪检体制改革、惩治腐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7个方面进行量化考评,使监督责任“动起来”。

执纪监督“严起来”。针对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提出的反馈意见,坚持立行立改,立改立行,铁面执纪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主动出击治“不为”。抽调县纪委、监察、组织、宣传、公安、人社、督查室、广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4个明查暗访组,以“查工作计划、问谋划布局,查工作举措、问效率高低,查工作进度、问阶段成果,查工作落实、问责任到位”为明查重点;以隐秘灵活的方式进行暗访,重点检查对执行工作纪律、公务接待纪律、公务用车纪律以及效能服务、政风行风等情况,曝光一批“庸懒散慢玩浮”和“为官不为”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紧盯春节、清明、中秋等重要节日和子女升学等重要时段,连续下发加强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提出硬性要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责任追究“硬起来”。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等6个方面,对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6个方面,按照“一岗双责”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2014年以来,共检查单位936个(次),餐饮娱乐场所54个(次);问责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职工27名,责令执行上下班纪律、值班纪律不严的单位做出书面检查。(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