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五抓”落实“两个责任”提升反腐倡廉成效

发布时间:2015-06-03 10:32:33   来源:楚雄州纪委

禄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三转”要求,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常态,以“五抓”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了工作成效。

深化认识抓部署。制定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举办“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县委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强化执纪监督责任,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下发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牵头部门和相关协办单位,有目标、有重点、有合力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对存在问题实名通报。

县委带头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难点,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实纪检干部人均7700元的工作经费,配齐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2个室主任,提拔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4名,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活力。县委主要领导与全县各单位“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主持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5次、听取工作汇报10余次,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0余起,组织对48名处级、120名正科级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在县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讲授专题廉政党课,4次深入14个乡镇和水务、交通、国土、住建、财政、卫生、县级3家医院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部门进行督查调研,带头示范推进责任落实。县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县委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担在肩上。

纪委“三转”抓主业。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及时清理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和继续参与17个,退出115个,成立10个工作团队,集中力量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强化主业主责落实。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下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牵头部门和相关协办单位,有目标、有重点、有合力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实行实名通报,严格奖惩,对201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6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约谈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滞后的3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机制抓作风。制定禄丰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公务活动交纳伙食费实行“餐票制”管理办法》、《各类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县“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比下降20.5%。制定明察暗访实施方案和工作办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先后8次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曝光5批67个单位和个人,并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办理“政风行风热线”,共受理和办结咨询投诉件43件,督促兑现补助款、赔付款29.8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制定《禄丰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实施办法》,以行政问责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认真履职,全年开展行政问责51件49人,其中:问责单位2家,科级干部10人,有效保障了政令畅通。

惩防并举抓反腐。制定《禄丰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则》,组建宣讲团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讲87场次,组织32名处级、300余名科级干部到省、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教育,收集廉政书籍1306册、电教片231碟建立了廉政书屋,在县电视台播出廉政公益广告2893条次、宣传报道纪检工作48次,在气象平台刊播警示语602条,发送廉政短信4512条(次)。组织48名处级、120名正科级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47人,签订《廉政承诺书》47份。严把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查关,共对拟提拔的32名领导干部,拟表彰的168个先进集体、105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廉洁自律审查,建议取消了5个集体、13名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1件25人,查处人数比上年增长31.2%,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5.34万元。2次对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10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刘正翔  张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