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五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6-01 09:03:00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年来,广南县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抓住党委班子这个主体,强化工作方法这个武器,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工作落实,织好“责任网”。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在县委与各责任制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与下级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党员领导干部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并从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方面形成共性责任,针对不同部门的情况设置个性责任,进一步突出行业特点和分管领导职责,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制落实。同时,科学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办法,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每年县委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作全面部署,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具体安排。2014年县委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9个乡(镇)和16个部门进行表彰,对落实工作不力的25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强化领导监管,抓牢“牛鼻子”。每年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勤政廉政提醒谈话,其他县处级领导适时与挂钩联系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交心谈心,各级领导干部分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时刻绑紧党政“一把手”勤政廉政的弦。每年选定20至25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轮流在县纪委全会上公开述廉,其他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述廉,并实事求是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公开领导干部家底,强化权力公开透明,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各乡(镇)长、分管财政的副乡(镇)长、财政所全体人员和县级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共200余人开展廉政知识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2014年以来,共对有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6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发放信访监督预警卡,进一步增强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提高了履职能力。

强化执纪问责,突出“转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立县委联合督导组,抓住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构建“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分事项督查”的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整治吃喝风、玩乐风、圈子风和工作纪律不严等问题,重点督查上班时间上网、串岗、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曙光。2014年以来,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的93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强化学习教育,传递“正能量”。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通过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到老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学习革命精神,到砚山监狱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正反方面的典型案例,要求领导干部进村上廉政党课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既当政策法规的宣讲员,又当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政的运动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取得效果,向社会传递为民务实清廉和风清气正的正能量。2015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习5场(次),参学人数达1000余人(次);组织参观警示学习20余次,近万名干部群众接受教育。

强化案件查办,提高“威慑力”。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惩治腐败态度鲜明,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对科级干部的立案、惩处及时审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纪委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完善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和乡(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11月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215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1件;立案11件11人,涉及违纪违法资金128.38万元,结案8件处分8人,受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7人,受双重处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