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绝不让“高压线”断了电

发布时间:2015-05-29 16:45:41   来源:昆明市纪委

“段自飞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松懈,多次酗酒后擅自脱岗,严重影响了单位和执法人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富民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县城管局城管大队直属中队段自飞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和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5月27日,面对县纪委监察局的“红头文件”,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段自飞被纪律这根“高压线”“电”得目瞪口呆。经查,“酒精考验”的段自飞酗酒成隐,自2013年7月以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他多次酒后擅自脱岗,经单位负责人“约谈”后仍屡教不改,落得了“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下场。

“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法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同是“喝酒惹的祸”,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人员苏云华在“以身试法”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党纪严于国法”。2015年1月17日,苏云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款庄派出所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富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经款庄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苏云华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人人平等。2015年1至5月,富民县立案28件、查处31人,立案数、查处党员干部数分别同比增长220%、210%。“不管是‘先法后纪’,还是‘先纪后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党纪国法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触不得、摸不得。”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