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实行市纪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纪委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29 09:21:50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丽江市实行市纪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纪委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度。

一是对联系县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两个责任”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委及县区纪委要督促限期整改。二是每季度要帮助联系县区分析研判纪检监察疑难复杂问题,认真听取县区纪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县区纪委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注重查办案件下管一级工作,会同县区纪委认真分析研判各类违纪线索,特别是正科级干部的违纪线索,对违纪线索处置不当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限期整改。四是支持县区纪委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为县区查办案件工作排除阻力和干扰。五是督促县区纪委严格执行案件线索、查办案件情况“月分析,季排查”工作制度。六是强化对联系县区纪律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县区纪委信访、纪检、案审、案管、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等具体业务进行指导。七是及时发现并报告县区纪委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或重案轻处等情况;督促县区及时整改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八是对县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开展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督促抓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规范工作。九是加强对联系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力度,重点调研县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十是督促联系县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