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四项措施”做实做细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5-29 08:43:1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从小处着手抓切入,从根本问题上求突破,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多措并举,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8件,初步核实6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9.52%;立案 33件43人,比去年同期增长83.33%;结案3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8.5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00%,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5、其他人员1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以定责促责任归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及时制定2015年西双版纳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州委书记分别与6个县市区、州直65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16个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属驻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确定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实现了全覆盖。

以点题约谈压实责任。分3批次就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点题约谈三县市和三区党委主要负责人、64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16个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属驻州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强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决心把本单位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管好“关键少数”。分4批次就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点题约谈三县市纪委、三区纪委、州公检法司纪委(纪检组)和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对州公检法司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工作,并邀请州纪委委员、部分州党代表、部分州人大代表、部分州政协委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评议,州纪委主要领导作了集中点评并提出要求。强调要运用法台思维和法治方式做细、做深“三转”,明确履职边界,做实监督责任。

以考责述责扛起责任。州委制定了《西双版纳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至今,全州649名各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进行了述廉,2669名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廉,抽取了90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纪委全会上述廉。分批次组织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对6个县市区和65个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强化了责任意识,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报告了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州661名县处级、**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以追责促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初步推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2014年,对违反“两个责任”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