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昆明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昆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分别由市委办公厅和市纪委办公厅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
市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5个方面,列出30项主体责任,同时还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的11项责任。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则从协助市委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纪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处腐败、严肃责任追究6个方面明确了30项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张田欣严重违纪,高劲松、李喜、谢新松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抓好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支持执纪执法等工作,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问题,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