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五强化”抓特色突亮点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5-05-26 10:37:31   来源:曲靖市纪委

富源县围绕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紧盯作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持高压反“四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强化明察暗访纠四风。县作风办围绕工作重点,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督查活动65次,8名干部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受党政纪处分,125个单位被通报批评,194名干部被问责。

强化领导作用转作风。在明察暗访过程中一是加大对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领导作风的改进,使督查工作不留死角。二是在问责处理上对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分管领导甚至是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谈话诫勉。2013年以来共有48名科级领导被约谈。

强化服务意识谋发展。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产业发展,从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县产业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产业项目推进过程进行督查,剑指有令不行、折扣贯彻、注水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活动4次,印发督查专报4期,发现问题64个,发出督办通知单20份。

强化违纪惩治改作风。为有效根治作风顽疾,对明察暗访活动中发现在岗不履职的干部职工,实行跟班学习整改制度。由县作风办组织违纪者脱岗自费到县作风办进行为期1周的跟班学习,期间学员要学习作风建设的规定和亲自参加明察暗访实践活动,各项成绩合格后方能返回原单位上班。今年以来,共组织5期22人学习整改。

强化结果运用抓作风。一是开展“开门评作风”测评,年底由来自全县各行各业代表对86个部门(单位)和12个乡镇(街道)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实际得分的10%计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总分。二是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通报或查处的,年度综合考核时将扣减单位分数,扣分不设上限。三是因作风建设被通报或查处的个人不得参与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并且单位一年内出现3人次及以上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被查处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