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按照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切实纠正“四风”和“庸懒散慢玩浮”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为官不为”行为,努力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抓实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思想意识。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州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反面教材,组织观看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研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作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树牢“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的理念。
强化日常监督,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按照《洱源县关于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相互配合,通过纪律作风明察暗访、重点工作督查、平时检查等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作风建设、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强化工作落实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截至目前,围绕各级各部门生产安全、值班在岗、公务用车管理、公款吃喝等情况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46次,现场纠正问题15个。加大全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围绕森林火灾、项目未按期完工验收、工程推进慢等问题,约谈科级干部3批35人次,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不力的3名干部进行问责。
抓实专项整治,构建长效化机制。牵头制定“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全县781名参学对象签订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组织对20个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县级重点部门在重要节点期间收送“红包”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对6个单位22张存疑单据在节假日公款接待“挂账并单”行为进行重点核查;会同县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对全县128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对在2014年考评中有“为官不为”行为的62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吸纳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洱源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考核评定办法》,通过具体化的措施增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认证贯彻省州关于生态建设的相关要求,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