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坚持抓早抓小刹“四风”树清风

发布时间:2015-05-25 10:51:44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选准着力点,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公开曝光等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抓细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将着力点放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上。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在10个乡镇66个县直及驻龙单位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五项工作制度,强化“一把手”监督管理。紧盯时间节点,实现节前发信号、节中强督查、节后严追责工作常态化,严查违纪违规行为。该县将监督检查与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通过查看单位财务、实地查看车辆封存、酒店餐馆暗访、与相关部门联查等多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借婚丧嫁娶敛财、购买购物卡、收送年货节礼等问题。2014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对全县内100余家饭店、10余家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多次暗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25起,处分党员干部36人。其中,诫勉谈话26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2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调整工作岗位1人次,起到了强烈地震慑作用。

针对普通党员干部,将着力点放在转变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实行限时办结和一站式服务,节假日不休息,实行轮流值班制,对乡镇干部守岗情况进行多次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将干部作风交由群众进行监督评价。同时,组成明察暗访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干部上班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2014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共组织作风督查开展15次,明察暗访60余个乡镇及部门,共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睡觉、吃早点等问题9个,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19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针对村(社区)干部,则将着力点放在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上。在全县推行“组级资金乡村代管”制度,全县1688个村民小组全部完成代管,代管资金1859.3万元,有效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基层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村干部招待费、交通费过大等问题。2014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起3人,开除党籍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