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纪律、严格防患、严格管理、严格追责,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融入作风建设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建设。
严格纪律。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盘龙区明确公务用车“八不准三严禁”工作纪律,规定公务用车不准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钓鱼、扫墓、接送子女亲属以及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
严格防患。建立公务用车车辆信息档案库,对全区444辆公务用车的型号、车牌、车辆来源、产权单位、具体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公务用车进行标示管理,使每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亮明“身份证”。
严格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定人管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车辆封存制度和值班车辆外出报备制度,区属各部门(单位)建立75个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和驾驶公务用车情况的发生。
严格追责。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对发现的公车私用私驾行为立案1起,政纪处分1人,问责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