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4月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7件103人

发布时间:2015-05-21 10:02: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日前对瑞丽市政协主席尹宁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并向社会公布。今年前4个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查办案件工作主业,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7件103人,同比上升137%,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同比上升50%;乡科级干部20人,同比上升33%。

德宏州纪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协调公检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加大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通报、移交案件线索,形成协同办案整体合力。1至4月,联合司法机关立案54件。

坚持打“老虎”、查“蝇贪”双管齐下。德宏州纪委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把十八大以后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作为重点领域,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寻租作为重点问题,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作为重点行为,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从五个方面拓宽案源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五级联动”为民服务和专项检查、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治乱等工作中发现线索;督促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大胆监督反映问题,大胆执纪办案;会同组织部门认真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1至4月,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16件,从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10件;派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立办案件35件,同比上升118%;受理上级转办、交办的案件线索51件,初核40件,立案26件。

围绕办案制度和办案程序,德宏州纪委制定出台《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等19项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调整,增加办案一线人员编制。目前,德宏州纪委从事办案工作部门由5个增加至8个、人员由10人增加至29人,办案的机构数和人员编制数分别占委局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1.54%和50.88%。5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办案的部门达到5个和6个,实现了一半以上机构和编制用于查办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明显增强。切实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把“三转”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各级各部门,德宏州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参与的72个减少至16个,5县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参与的540减少到63个。(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