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问责机制形成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5-21 09:47:49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存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纪不严、作风不实,失职渎职、“为官不为”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实行严厉的问责机制,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自2007年实施《大理州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已问责干部1345人,其中县处级46人、科级426人。

加强平常明察暗访。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结合开展问责年活动,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风”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围绕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工作任务、机关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吃请、承办婚丧喜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三月街民族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形成常态监督震慑威力。

常抓信访线索落实运用。大理州纪委坚持集体排查,严格审批,严把信访监督范围关,保证信访案件线索不流失。对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些不构成违纪或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提出开展信访监督意见,并提交书记办公会集体排查。经委局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后,再审慎作出是否开展信访监督的决策,牢牢掌握实施信访监督的范围。在全州开通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凡信访举报人在各邮政网点寄至该县纪委监察局的信函,一律实行免费邮寄,公开信访举报投诉电话,拓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的机制。

突出问责实效。对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四风”问题的新动向进行跟踪,对整改深入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一个问责一个,收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扎实有力推进为官不为、“六个严禁”、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做到预防惩处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有效整治干部作风“庸懒散慢玩浮”行为。实行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执纪监督力度得到强化。(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