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突出源头治理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19 17:06:0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财政局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完善财政制度和内控机制,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强化财政纪律约束,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透明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突出监督管理。严格公共资金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整顿财经秩序;严格会计制度,为专项资金装上“安全销”、“防盗门”,防止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专项资金;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对“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堵住侵蚀滥用公共资金的黑洞和后门;保证对专项资金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范围比例达到10%以上。

突出“节省”。加强支出管理,严格国务院约法三章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厉行节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突出“透明”。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大力推进市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突出“制衡”。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财政改革举措要始终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如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等,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措施与防治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腐败漏洞、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