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职能,2015年以来,德宏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多管齐下,多举措加大对各监督联系单位(部门)的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监督联系部门的各个层面,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走访调研强化监督。一季度,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逐一对15个监督联系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各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实时对各监督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听取各部门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意见建议,着重对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抓住春节、目瑙纵歌、泼水节、“五一”等节假日的关键时间节点,做到早打招呼、早明纪律,及时提醒监督联系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同时按照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第三纪工委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对监督联系部门的作风纪律进行了明察暗访专项督查。
定期督查强化监督。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季度将定期不定期对监督联系部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作风纪律督查抽查。一季度,第三纪工委采取走访调研方式对各监督联系部门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二季度的督查工作正在开展中,将于6月底前完成。
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强化监督。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明确要求各监督联系部门,凡是召开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涉及“三重一大”等需要做出决策的重要会议,必须会前2天书面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适时安排人员参加,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及外出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截止5月12日,共受理3个单位(部门)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报告5次,受理4个监督联系部门的7名干部办理婚庆报告,受理9个监督联系部门领导干部外出报备15批次,并对1个监督联系部门的1名省管干部建房报告进行备案。
签订责任强化监督。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围绕2015年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重点,一方面督促监督联系部门及时与州委州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另一方面督促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第三是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活动中,督促各部门做好单位承诺和个人承诺书签订工作,共有15个单位(部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24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第四是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梳理职权目录,查找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截止目前,15个监督联系部门共梳理权力数136个,分别查找出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205个和477个,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机构防控措施285条、个人防控措施630条,单位(部门)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02个。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真正实现监督常态化和长期化,让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党纪党规和作风纪律这根弦,对营造干净的从业环境和政治生态起到积极作用。(沙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