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打好“组合拳”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5-18 09:50:25   来源:玉溪市纪委

澄江县通过厘清责任抓关键、健全机制抓落实、勤廉双考抓务实,打好三套“组合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

厘清责任抓关键。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划分为6个方面任务11项具体指标,作为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使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的标准化、具体化、可考评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澄江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任务分工》、《澄江县党风建设工作意见》和《澄江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澄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担子。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半年进行评比督办,年终进行考核奖罚。实行责任制签字背书制度,县、镇(街道)两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对象、分管对象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个镇(街道)与下辖的行政村、社区和站所签订责任书,行政村、社区党总支与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签订责任书,抓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主体意识,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织、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个人。实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工作记实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让责任制落实有迹可查、有事可问、有人担责。

健全机制抓落实。实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前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报告责任分工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第一责任情况。完善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县委常委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向全委会报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接受委员评议。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每年由县委决定镇(街道)、县直单位部分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建立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县纪委,接受县纪委委员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县委常委内部沟通制度,建立党委(党组)委员(党组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政约谈制度,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政领导干部,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

勤廉双考抓务实。结合县情实际,主动适应新常态,把全县重点项目的推进纳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出台《中共澄江县委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分工负责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园区建设等具体项目,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县处级领导手中,由县级领导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开展指导协调、跟踪服务、督促落实,强有力推进各类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全县各镇(街道)、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建立主要领导分工负责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制度,层层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将重点项目的推进作为培养领导干部实践能力,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廉洁干净的试金石,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效果的务实性和公认度。紧扣县情实际,制定出台《澄江县“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让干在实处者有荣誉,走在前列者受重用,碌碌无为者无出路,消极怠业者受惩罚,在全县上下营造主动作为,务实苦干,争先进位,廉洁高效的工作新常态,为实现澄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