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为更好地履行好“两个责任”,昌宁县将纪律规矩制定在先、宣传提醒要求在前,并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定规在先,提醒朝前。制定并印发“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纪律作风整顿年”实施方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将党员干部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违反了将如何办等定朝前,同时各位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早早行动, 1至4月份,共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740人次,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29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
动真碰硬,明察暗访。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组建专门的督促检查组,对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产业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按季通报,对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导致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等情况,及时移交县纪委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明察暗访, 1至4月份,组织明察暗访4次,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及进查处,印发纠风通报2期,通报批评6个单位,问责13人,对15名乡科级干部开展诫勉谈话。
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1至4月份,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件(次),同比增8.7%,初核违纪线索43件,同比增377.8%,立案13件,同比增44.4%,处分违纪人员12人,同比增100%,通过执纪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6.23万元。同时,坚持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对违纪案件和人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015年以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5人次,有效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