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一把手”接受落实“主体责任”现场考评

发布时间:2015-05-11 17:10:3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对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环保局、州人社局6个重点部门和州国资公司、大理海东开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两个州属国有重点企业的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报告,涉及第一批的8个单位围绕如何担起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突出履职亮点,坦陈剖析工作不足,下步工作措施交出去年以来有关工作的答卷,现场接受州纪委常委的集中考评。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心和重要抓手,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不抓就是严重失职。大理州对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在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上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去年8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先后举办党委主体责任培训班;召开州委常委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州委常委班子和州政府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谈12名县市和州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组织26名县市和州直部门“一把手”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建立州纪委常委挂钩县市督查制度等等,最近,大理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发出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条禁令,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风气,强化责任落实。

州直部门和州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的核心环节,掌握着相当大的公共资源决策权、审批权、支配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集中、资源集中、执政骨干集中、党员干部集中,切实抓住州级权力集中部门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从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群众信访举报和州纪委查办违纪违规问题来看,州级部门和企业党组织落实州纪委常委主体责任仍有差距,此次大理州首批选择8个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汇报评议,进一步强化和严格落实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组织者、主抓者,负全面、直接、首要的责任担当,同时也是“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亲自抓、主动抓、直接抓、严格抓的主体责任落实检查一次考验,进一步增强了“一把手”忠诚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杨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