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取经、送宝、育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发布时间:2015-05-11 17:05:38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适应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宾川县纪委积极采取送出去“取经”,请进来“送宝”,制定学习计划“育才”等方式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送出去“取经”。结合实际工作的开展积极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尽力为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创造学习条件,做到因人而异与因工作需要相结合确定培训对象,争取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工作选派到中央和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门的培训机构接受全面、深入、系统、专业的培训。2014年以来,共分共选派2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参加了中央和省州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纪委学习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和技能,其中1名已入选州纪委办案人员专家库。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

请进来“送宝”。为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便于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宾川县纪委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挤出时间,让干部职工面对面地接受教育,现场聆听专家、学者的报告。先后邀请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作了“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专题讲座;邀请大理州委党校教授作了修养“为政”之德以“三严三实”作风彰显干部修为之德专题讲座;邀请大理州纪委信息工作业务骨干大理日报社原资深编辑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讲授纪检监察信息采写和宣传稿件写作业务知识。通过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培训,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坚定了政治立场,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对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着起到了积极作用。

定计划“育才”。一方面对新进人员和年轻干部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委局机关和派出纪工委选出3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每人带3名徒弟分批开展办案业务培训,年终对师徒结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不达标准不罢休,充分发挥办案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另一方面确定目标传导学习压力,制订了《宾川县纪检监察干部2015年学习培训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划分学习对象年龄界限,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监察局40岁以下干部背诵《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中部分条款,并在集中讨论活动中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背诵。40岁以上的干部在例会上交流发言。做到向实践学习和向书本学习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效果,达到以干促学、已学促用、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目的。(曹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