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十个严禁”专项整治推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11 10:01:20   来源:曲靖市纪委

陆良县出台《深入开展“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凸显“四个明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县作风建设常态化。

整治内容明确。具体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插手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收送“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工作懈怠导致群众上访;严禁违反公车使用规定;严禁乡镇(街道)干部“走读”。

整治对象明确。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乡科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负责人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中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明确。针对整治事项分别提出了实行乡镇(街道)住宿制度,建立干部走读督查制度等3-6条整改措施,由责任单位在自检自查基础上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向县纪委报告。

整治责任明确。细化了整改责任,确立了由县分管领导牵头,主责部门推进,多个责任单位共同完成的整改模式,限时完成整改。县纪委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事项责任不清、措施不力的,一律严肃责任追究。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乡镇干部“走读”、收受“红包”、公车私用等专项督查5次,发现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8个,并在全县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