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群策群力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5-11 10:06:18   来源:玉溪市纪委

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江川县采取多种方式力推主体责任落实见成效。

书记示范担起责。县委书记做到“五个亲自”: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阅批信访件和接待群众来访、亲自检查班子成员及各党(工)委和党组执行责任制情况、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挥好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纪委主动推落实。县纪委主动向县委汇报有关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和县纪委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协助县委完善江川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强势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定期约谈促履职。2014年,根据《江川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县纪委书记约谈7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8名局长,现场要求脱稿汇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现场评价工作情况,及时履职提醒。

全会考问敲警钟。2014年,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提问。县纪委委员紧紧围绕党委主体责任考问“一把手”履职情况,促“一把手”有思、有动,实实在在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结果运用严追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