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纪委推行工作日志促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5-05-07 11:18:50   来源:文山州纪委

“修改审核城管局局长张国庆、规划局局长石大卫、环保局局长雷涛述廉报告;组织召开述廉大会有关工作人员会议;组织21名在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上述廉的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安排布置有关注意事宜;参加科级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这是文山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吕鸿1月15日的工作日志内容,各种工作被记录得满满当当的。

从2015年起,云南省文山市纪委、市监察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记录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工作落实、所遇问题、办理结果等,并记录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科目、主要内容以及心得体会和对工作思考等。《工作日志》管理实行严格的日记录、周评定、月报备、季考核制度。每周《工作日志》必须在下周一上午下班前经相关负责人审阅并签署评定意见;每月月初以室、纪工委为单位将工作日志送干部室登记报备;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和个人日志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撰写日志和未按时报送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报送材料内容不实的将严肃处理。通过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实现“以工作日志为载体,提升自我素质能力;以工作日志为镜子,提高办事效率;以工作日志为依据,提高决策科学性”的目标。

“如果你不想方设法将工作做好,你就无法记录你的日志,日志没有记录实质性工作,说明你的工作没有成效、没有具体的工作作为支撑。通过记日志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变被动式开展工作为习惯、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三转’工作”。该市纪委书记马绍明强调推行日志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