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前夕,省政法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关于节日期间的廉政纪律规定,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通知》再次重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和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出入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红包”、节礼、购物卡;严禁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等规定。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带头示范、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