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牛街镇严把“四关”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

发布时间:2015-05-05 15:59:40   来源:红河州纪委

石屏县牛街镇党委牢牢把住“调查核实”、“组织研究”、“权利保障”、“转化教育”四个关口,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严把“调查核实关”,确保问题查“准”

一是细化标准。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的标准。牛街镇把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细化为6种情形16种表现。二是严格程序。牛街镇将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细化为“初步认定、调查核实、支部研究、总支讨论、上级预审、组织谈话、民主公示、形成决议、本人签字、上报审批、宣布结果、教育帮扶、立卷归档”13个关键点,并进行图解,统一填报《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表》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认定审批表》,将“13个关键点”全程记实,做到处置过程有据可查。三是核查清对。在每个关键点,核对审批表、登记表与会议记录、证明材料等文件反映事实是否一致,检查处置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处置结束后立卷归档,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处置工作有序。

严把“组织研究关”,确保责任落“实”

镇党委专题研究工作安排,镇党委书记亲自审定工作方案,确立了党委主责推进、各党总支(支部)具体落实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体系,并建立了支部、总支、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四级研究审批机制。支委会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后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议研究、镇党委审批,组织部对拟作出除名处置的决定进行审核,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有关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处置工作慎重稳妥。

严把“权利保障关”,确保处置求“公”

一是保障党员知情权。在不合格党员处置过程中,在预审结果告知、支部讨论表决大会通知、支部处置决议签字、党委审批意见传达四个环节,主动告知相关权利,使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处置工作有关情况。二是保障党员申辩权。在处置过程中,随时了解掌握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避免作出片面决定,在组织谈话和调查核实过程中,听取本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的解释和说明;在支部讨论表决大会上,规定不仅本人可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也可为其作证和辩护。三是保障党员复议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复议机制。被处置党员如果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党组织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通过复议、复查,解决争议,化解矛盾。

严把“帮带教育关”,确保教育转“好”

牛街镇特别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作出了除名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落实帮教措施,做好跟踪帮扶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防止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就增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形成一个对立面。

今年,牛街镇共处置不合格党员3名,其中限期改正1名,劝退1名,除名1名。对处置的3名党员,全部由镇党委安排专人进行帮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