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玉溪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责任书、开展述廉活动、进行廉政约谈等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制度规范,划好责任线。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厘清职责定位,明确目标、责任、工作措施,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市、县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中统筹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眼于抓长效,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全市共制定相关制度24个,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以上率下,厘清责任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细化责任目标,签订“菜单式”责任书,形成责任清单,促进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全市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682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61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843份。
述廉评廉,强化责任心。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公开反映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增强“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心。2015年全市4514名党员领导干部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述廉,其中116名党政“一把手”分别向市、县区纪委全会进行述廉,并现场接受纪委委员询问和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显示,所有述廉对象测评分均达90分以上。
廉政约谈,增强责任感。通过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谈话等形式,市、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去年以来全市市、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共进行廉政谈话39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