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团结街道:“五项措施”认真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5-04 09:47:04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了深入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团结街道党工委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主体意识,把街道各项中心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建好廉政“指挥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责任制纳入党政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明确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真正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

狠抓教育预防,筑牢反腐“防火墙”。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每月一次)、讲廉政党课(每季度一次领导讲课)、制作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进社区等形式,筑牢反腐防线。主体责任人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较真,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扯袖子”,甚至脸红脖子粗指出问题,使迷途者悬崖勒马。

支持执纪监督问责,当好纪检组织“加油站”。支持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人员、经费、机制上予以充分保障。让其专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使其精力更加集中。

加强作风建设,争当廉政“先锋队”。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聚焦“四风”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敢于理直气壮地宣布“向我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制度。

严格责任考核,把好政绩“风向标”。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机关干部考核和社区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定期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检查情况计入年终考核总分,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并倡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选人用人时征求纪检组织的意见,真正把放心的人放在不放心的岗位,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上、放在关键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