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等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以三项措施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明确职责任务。由市纪委风政风监督室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职责,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统筹起来,一直抓到基层。
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特卡等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切实担负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