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气象局重申“五一”“端午”前后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5-05-01 09:36:5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气象局纪检组下发《关于重申“五一”“端午”前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气象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执行,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守纪律、讲规矩,强化恪守“三严三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树立昂扬正气。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公款宴请进食堂、以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四风”。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盯住具体问题,结合汛期气象服务工作部署检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对防止“四风”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抓严管,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各单位纪检监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严查快处,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并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